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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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ānㄅㄢ

正文・戌集下 頁部 共13画

正文・戌集下

頁部

13画

颁

U+9812

頒

9

4

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下 部首:頁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3356頁,第7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1401頁,第8字

標點整理本: 第1394頁,第8字
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符分切,音汾。《廣韻》:魚大首。亦衆貌。《詩・小雅》:魚在在藻,有頒其首。

音又,《唐韻》:布還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逋還切,𡘋音班。《廣韻》:布也、賜也。《禮・明堂位》: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【註】頒,讀爲班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匪頒。【註】匪,分也;頒,讀爲班布之班 —— 謂班賜也。

义又,《說文》:𩯭也。《正韻》:頟兩旁曰頒。《孟子》:頒白者。【註】頒,班也。頭半白,班班者也。

音又,分也。《書・洛誥》: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【傳】我爲政,常若不暇。汝惟小子,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。【釋文】頒音班。又,甫云反。

音又,《說文》通作朌。《禮・王制》:名山大澤不以朌。【釋文】朌讀爲頒 —— 賦也。

义又,鳥名。揚子《方言》:戴勝自關而東,或謂之戴頒。

义又,揚子《方言》:鋪頒,索也。東齊曰鋪頒,猶秦晉言抖藪也。

音又,古通先韻,𤰞連切,音邊。蘇軾〈澄泥硯〉詩:長安新硯石同「堅」,不待書來遂許頒。

注解

〔頒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下,康熙部首是頁部。

〔頒〕字拼音是bā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分、頁。

〔頒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ān] ⑴ 见“颁”。

頒字康熙字典的释义由康熙字典网整理而成,释义内容是基于开放的康熙字典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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